2025年我校将迎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重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是对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方向的一次把脉问诊。我校此次申请的是第二类评估,专家组重点考察的内容是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为便于全校教职工生进一步深入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核心要义,准确理解与掌握审核评估的要求,学校审核评估评建专项工作组特推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系列专题,敬请持续关注。
本期要点
什么是新一轮评估?
答: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普通本科高校实施的一项评估制度,是政府依法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共650所高校参加了上轮审核评估。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轮审核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指标体系供高校自主选择。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有哪些?
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一是评估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
二是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是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是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后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是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